【圆明网】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,甘肃省平凉市中级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武彩惠。武彩惠聘请的律师依法做无罪辩护。面对律师的驳斥、质问,公检法人员无言以对,场面尴尬。
检察院公诉人指控武彩惠给小学生讲法轮功真相“是毒害青少年”,律师询问:是否造成学生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?中共公诉人说:没有。律师说:那就不算毒害。
公诉员又污蔑武彩惠参加法轮功“是邪教组织”(注:中共是真正的邪教)。武彩惠说,她原来身患疾病,修炼法轮功病好了,法轮功教人向善。
律师问武彩惠:法轮功怎么炼?武彩惠说在自己家里炼。律师又问:有组织吗?武彩惠说:没有任何组织。律师说:照这样看来,法轮功就不是“教”。
中共的公诉人说,在武彩惠家中,搜出了七十四本法轮功资料。武彩惠纠正说:是四本。律师问武彩惠当时的搜家情况。武彩惠说:来人没穿警服,也没有出示工作证、搜查证,就是到处乱翻,抢走了四本书,也没有做记录。律师提醒武彩惠应该查看这些证件,否则(他们)无权搜查,属于违法行为。
面对公诉人相差七十本的指控,律师问检察院和公安局是否有交接手续和记录,回答说:没有。律师问:那这些数字从何而来?检察院和公安局的人员不回答。
公诉人又指控武彩惠违反刑法。律师质问:违反哪一条?全场无一人能回答的上来,包括法官、检察院公诉人。
场面无比地尴尬,法官只得宣布休庭,改日判决。武彩惠在儿子和女儿的搀扶下,回到家里。
事实上,修炼法轮大法、按照真、善、忍做人,福益家庭社会,提升大众道德,不仅是合法的,而且应该受到表彰;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、被起诉、被庭审。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、讲清真相,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,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,维护社会良知,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。中共对法轮功长达二十三年的迫害,公检法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人及行为都是违法的。
二零二二年三月初,武彩惠在一小区内给学生讲真相,被受谎言毒害的保安举报。三月九日早晨十点多,以平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梁涛为首的一行五人闯入武彩惠家,将她团团围住,拿出手铐威胁,并且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,翻箱倒柜,翻了个底朝天,随后强行把她带到崆峒区公安局的地下审讯室,控制在铁椅子上,逼供大约四小时左右。期间她一直给警察讲真相,随后回家。第五天,武彩惠和她丈夫被叫到公安局要她交罚款两万元不然就坐牢。
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:铁椅子 |
信仰自由、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,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。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,是用来惩恶扬善,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,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。“文革”已过去数十年,在今天的中国大陆,假“法律”之名,制造冤假错案,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、迫害修炼“真、善、忍”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,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?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?!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,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,为什么还不醒悟呢?!
——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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